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实施方案为切实提升水库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规范小型水库工程物业管理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服务对象本次购买社会化服务水库共 13 座,其中小(1)型 2 座,为龙溪水库、乌岩下水库;小(2)型 11 座,为大樟坪水库、倒流水水库、游家边水库、川木洋水库、青丈水库、山洋水库、柯岭水库、凤里水库、官安水库、坑里水库、后垅水库。二、资质及其他要求由于目前暂时没有承担“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资质要求相关文件规定,根据管护实际要求,本项目资质要求福建省内注册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监理丙级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服务范围1. 日常管护巡查。对除龙溪水库、乌岩下水库外的 11 座水库按照省厅监管平台和水利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开展水库日常 App 和规定线路、项目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观测水位、库容、雨量等观测记录。巡查有关规定于注意事项和记录格式见“福建省小型水库巡查责任人培训手册”。巡查频次按要求汛期每 2 天至少一次,非汛期每 7 天至少一次,遇台风、暴雨应加强巡查频次,对于巡查频次上级有其他文件要求,以调整后要求为准。2. 定期和特别安全检查。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对所服务 13 座水库进行逐个检查,汛前、汛中、汛后各检查一次和特别检查,形成检查和整改报告。3. 维修养护内容。水库“三大件”及附属设施的保洁和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基本维修养护,其标准参建“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的“维修养护”项,具体如下:(1)确保大坝、溢洪道、放水涵洞等建筑物无明显裂缝、滑坡、孔洞、破损、渗水、冲刷等现象,若发生则及时修复(除灾害性天气造成水毁或正常的除险、应急加固外)。(2)保持坝顶及坝面整洁,无杂物、杂草、杂树。排水沟通畅,排水沟 1m 内不得长草。(3)保持溢洪道无杂草、无拦网、无堆积物、泄洪通畅,保持溢洪道挡墙稳定、排水通畅。(4)保持启闭设施外观整洁,能正常开启与关闭。按照工程管理责任主体的放水要求,及时放水。确保工程金属结构按照要求进行除锈涂漆及上油保养等(一年至少 2 次)。(5)保持工程观测设施完整,标识清晰。(6)保持标识标牌和工程名称字体完整无缺失,字迹清晰,对破损的标识标牌及时进行更换。(7)每年 6〜7 月份必须对大坝白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