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医疗不良事件是指由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是医务人员根据规定的要求和途径,上报已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
目的是通过医疗不良事件的上报,收集分析医疗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从而发现整个医疗服务系统中存在的影响病人安全的因素,从系统入手,改进相关流程,避免这些影响病人安全因素的出现,以防范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病人安全
为加强医院管理,保障病人安全,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度该制度: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和医务科、护理部,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并且填写书面《大通县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2、其他人员对发现的医疗不良事件可以匿名、电话向医疗监管科举报,举报电话:2733246,监管科接到举报后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举报人一定奖励
3、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积极妥善处置医疗不良事件,把损害减轻到最低程度
4、事后科室主任组织对本科室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及时进行分析、讨论,并将本科室讨论结果和改进措施上报医务科,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不良事件要求4~8小时内报告
5、医务科对上报的医疗不良事件每三个月组织医疗质量委员会对所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进行剖析,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6、医院定期将医疗不良事件上报情况、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及成效报县卫生局医政科
7、全院医务人员自觉主动地上报医疗不良事件,医院鼓励上报潜在不良事件、无伤害、轻度伤害、中度伤害事件,要求必须上报重度伤害、极重度伤害事件
对瞒报、不报者经查出后严厉处罚
附件一:医疗不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