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 绩效评估制度第一条 目的1、本体系目的是客观评价员工的绩效,促进员工不断自我超越
2、为员工的薪酬和成长等方面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体系适用于公司高层以下所有员工(外派、见习期及试用期员工,脱产学习 6 个月以上或病假 6 个月以上的员工不参加年度评估)
其中经理层是指公司初级经理和中级经理,基本员工是指公司经理层以外员工
第三条 体系构成 团队绩效评估 经理层绩效评估 直属上级评分 民主评议得分评估体系 专项职能评估(此项只限于党支部书记) 基本员工绩效评估第四条 经理层绩效评估1、评估内容1
1 团队绩效评估:主要考察各单位的月度管理工作、年度方针方策完成情况、人才培育情况以及公司临时新增项目的完成情况
1 月度管理评估:主要考察各单位日常管理、带好队伍等工作,由企划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月度管理评估办法》实施
具体方式为月度评估,年终总评
2 方针方策评估:主要考察各单位方针方策的完成情况,由企划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方针方策评估办法》实施
具体方式为半年跟踪,年终总评
企划部、人力资源部此项评分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根据标准进行评估
3 人才培育评估:主要考察各单位经理团队对人才队伍的培育和输出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会同企划部、培训中心在年终实施
具体方式为年终总评
人力资源部、企划部、培训中心此项评分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根据标准进行评估
4 新增临时项目的评估主要评估公司技术中心对公司新增临时项目的完成情况
新增临时项目指在技术系统各部门年度方针方策之外,经总经理批准的项目,具体加分方式为分管领导年终总评,加分区间值为 10~30 分
直属上级评分:主要考察经理层个人的品行素养、能力及工作绩效,直属领导依据参考标准(标准附后)予以评价
具体评分权限为:部门主管由公司分管领导评分;党支部书记由公司党委副书记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