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3、编制依据 依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 在我乡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 火 灾和重大生物 灾害等 自然灾害及其他 突发公共 事 件 达 到 启 动 条件 的,适用于 本预案
二 、启 动 条件 出 现 下 列 任 何 一种 情 况 ,启 动 本预案 1、发生水 旱灾害,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等 气 象 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地质 灾害,森林 火 灾和重大生物 灾害等 自然灾害,一次 灾害过 程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的:乡行政区域内,紧急转 移 安置 1 千 人以上 ; 倒 塌房 屋 100 间 以上 ,或 者 在全乡行政区域内死亡 3 人以上
2、发生 5 级以上 破 坏 性地震,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乡行政区域内,死 亡3 人以上 ; 紧急转 移 安置 2 千 人以上 ; 倒 塌和严 重损坏 房 屋 100 间 以上
3、事 故 灾难 、公共 卫 生事 件 、社会安全事 件 等 其他 突发公共 事 件 造 成 大量 人员 伤 亡 、需 要 紧急转 移 安置 或 生活 救助,视 情 况 启 动 本预案
4、对敏 感 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