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2012〕3号关于转发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的通知各院(部、系)团委(团总支)、各团支部:近日收到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团苏组字〔2012〕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通知要求在本部门单位做好活动宣传,并于3月20日之前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关于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二○一二年三月十一日主题词:共青团推荐通知抄送:学工处,研究生处,各院(部、系)党委
共青团中国药科大学委员会2012年3月11日印发责任校对:朱思妍共印50份共青团江苏省委团苏组字〔2012〕5号关于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各团市、县(市、区)委,省级机关团工委,省直单位团委,省部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团委:2011年,全省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省委和团中央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团的四项基本职能,全力实施“青春燎原计划”,深入开展共青团系统“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省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有力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团结引导全省团员青年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五四”期间表彰2011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