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缮证岗岗位职责 知识常识分享第 4 篇: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 一、综合科职责: 1.负责执行上级机关及中心的各项决定、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负责印章管理、公文起草、文件收发、人事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及效能建设; 4.协助做好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计财科 职责: 1.负责会计核算及内部财务的管理; 2.负责各类财务的统计和报表编制; 3.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等有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 4.协调税费代征中的有关问题;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设前台窗口 2 个,负责收费。 三、法制科职责: 1.法律规范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 2.提供对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释、协调工作,处理产权纠纷; 3.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答复工作; 4.负责办理公、检、法等司法机构查封注销登记和行政机构的限制(含解除限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登记一科 职责: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以及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私有自建房(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2.私有自建房(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3.单位房屋首次登记; 4.单位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5.拆迁安置土地自建房首次登记; 6.私有房屋翻(续)建(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7.私有房屋翻(续)建(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8.商品房首次登记; 9.地役权首次登记; 10.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11.注销登记,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注销登记; 12.撤销登记,含司法机关裁定或判决撤销、上级行政机关发文撤销; 13.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登记二科 职责:负责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转移登记,包括私有房地产买卖和发证(国有土地范围)、私有房地产买卖和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商品房交易过户和发证、单位房改房转移登记、单位集资房转移登记、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含超面积)、拍卖房地产转让和发证、判决房地产转让和发证、单位房地产转让和发证、私有房地产交换和发证、私有房地产赠与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