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各部门及其职工必须严格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级部门。3.内容3.1 本公司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参加了工伤保险,并按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3.2 工伤管理要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预防相结合,各单位和职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3.3 职工发生工伤或经鉴定患有职业病后,应当及时给予救治,各部门应当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受伤治愈后的职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其伤残鉴定等级,安排伤残职工退出劳动岗位或从事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3.4 安全办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工伤事故、职业病的调查,责任的界定,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取得其工伤事故的认定结论,组织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3.5 工伤范围及其认定(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本公司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本条第(三)项情形的,享受除一次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其它行为。3.6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应当在 24 小时内按规定和程序向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人力资源部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向负责工伤认定的本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取得工伤事故的认定结论,完成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3.7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