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龙舞狮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 年 10 月在福建省泉州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舞龙:1
规定套路 2
舞龙特定项目:1
规定套路 2
规定套路 2
三、参加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每项目限报 1 队(男女不限)参加两项或三项比赛,必须综合组队参赛
要求是:三项全部参赛可报 28 人;1 龙队 1 狮队可报 22 人;1 南狮1 北狮队可报 18 人;报 1 项参赛的运动队按规则和规程要求执行
(三)舞龙队由 16 人组成,其中领队、教练各 1 人,运动员 14,包括锣手、鼓手及替补运动员
(四)南狮队由 10 人组成,其中领队、教练各 1 人,运动员 8 人,包括锣手、鼓手及替补运动员
(五)北狮队由 12 人组成,其中领队、教练各 1 人,运动员 10 人,包括锣手、鼓手及替补运动员
(六)运动员资格: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 2002 年颁布的《国际舞龙舞狮(南狮、北狮)竞赛规则》
(二)舞龙规定套路采用 2007 年中国龙狮运动协会颁布的规定套路执行
(三)舞龙特定项目(障碍赛、竞速赛、抽签舞龙)采用 2003 年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审定的竞赛方法和规则执行
(四)南狮、北狮规定套路采用 2007 年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审定的规定套路执行
(五)舞龙、南狮、北狮及舞龙特定项目各项比赛采取一次性抽签,排定出场顺序
(六)舞龙规定套路、自选套路、障碍赛、竞速赛、抽签舞龙五项成绩相加为全能比赛成绩
(七)南狮规定套路、自选套路两项成绩相加为全能比赛成绩
(八)北狮规定套路、自选套路两项成绩相加为全能比赛成绩
五、竞赛器材: (一)舞龙:规定套路的龙具器材由大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