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岭煤矿2014年经营指标及考核办法 矿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4年工作会议精神并确保完成我矿2014年生产经营目标,坚持以全面预算管理为基础,以内部市场化为主线,以经营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行目标成本控制,进一步做到节支降耗、挖潜增效,努力提高我矿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所有考核指标预算均在生产计划下达后两天内下达,并上传煤矿精益信息系统
二、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一)、系统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1、系统主要考核季度成本预算完成情况
2、实行预算分系统控制
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并联责考核
考核结果与系统管技人员挂钩,只罚不奖
考核办法:完不成成本预算的,系统管技人员按每个系数挂钩扣罚 100元,分管领导按百分制联责扣分,与年薪挂钩
(二)、单位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1、所有考核结果均在单位工资总额中兑现
采掘辅助单位根据主要考核指标考核兑现,机关、地面单位及主要职能单位采取主要考核指标结合重点工作完成率考核兑现
考核结果原则上当月从单位工资总额中全额兑现,当因考核处罚较大,按照计划核定工资的 60%保底,剩余扣款次月兑现
2、人力资源考核,对主动进行减员且实际人数低于集团公司定员的单位,每减少一人一次性给予该单位2000元奖励
超员的按 5000元/人扣减单位工资
3、效率工资:对采掘单位、洗煤厂根据生产完成情况计提效率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采煤单位:效率工资=(有效产量÷在册人数-计划产量÷定员人数)/(计划产量÷定员人数)×100×400 掘进单位:效率工资=(实际进尺数÷在册人数-计划进尺数÷定员人数)/(计划进尺数÷定员人数)×100×400
完不成重点工程,每降 1%,扣减单位工资总额的 2%
技术科未排够重点工程计划的,罚技术科 5000元
洗煤厂:效率工资=(实际精煤产量÷实际从业人数-计划精煤产量÷2014年定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