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珊·朗格(1895-1985年)是美国当代著名的哲学家和美学家、在音乐、舞蹈、文学绘画等艺术领域也多有建树。苏珊·朗格从艺术符号学的角度出发,对诸多的艺术问题进行了经验和哲学相结合的研究。由于她在思维方式上的综合倾向,比如,她没有使自己的理论纠缠于表现与再现、情感与形象、形式与思想等概念的虚假对立之间,所以她的艺术理论表现出整合(整合了观念论和形式论)、超越(超越了模仿论和表现论)的特点,因而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一位美国的理论家说:“‘战后十年,在美国几乎没有一种哲学比苏珊·朗格所阐述的理论所占有更大的优势。”这里,我们仅就她的舞蹈美学思想作一介绍和评价。 第一,关于舞蹈艺术的独立性 长期以来,对于舞蹈艺术的本质,人们形成的观点是似是非的。特别是在对舞蹈艺术的独立性的肯定上,就是一些舞蹈家或舞蹈理论家,也不能一贯而坚定地给予首肯。苏珊是站在捍卫舞蹈艺术的独立性的立场上,对舞蹈艺术进行分析的。但是,这又不是一个简单的立场问题,你必须用令人信服的理论来说明和分析。 首先,苏珊反对舞蹈在本质上是音乐的观点。一些舞蹈家认为,舞蹈的灵魂是音乐,没有音乐的舞蹈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所以,有些人包括编舞家,认为从现成的音乐出发,可以将音乐翻译成舞蹈。苏珊认为,那些从音乐向舞蹈的翻译都是不会成功的。她又以邓肯为例,邓肯认为自己是在跳音乐,毫无疑问跳舞就是音乐的视觉性化身。但是,邓肯对音乐和舞蹈的认识是极端个人性的、片面的。苏珊非常正确地指出,混淆音乐和舞蹈界限的人,并不知道舞蹈和音乐作为两种不同艺术的特殊性。从表现性的角度看,苏珊认为,“一场舞蹈并不因用了十分优美的音乐而理所当然地变得比原来更加优美一些。在正常情况下,当这两种艺术结合在一起时,总是舞蹈吞并音乐,正如当音乐与诗词结合在一起时,音乐总是吞并诗词一样。”① 其次,苏珊反对将舞蹈看成是一种造型艺术。人们可以在评论中说舞蹈造型怎样富有雕塑性,或者是活动的雕像。但是,这并不能算作是舞蹈的定义。因为,除了舞蹈在造型性上与造型艺术有关以外,还有其他的特殊性。就像舞蹈也是动的艺术,电影也是动的艺术,我们不能将舞蹈等同于电影一样,说舞蹈是造型艺术模糊了舞蹈艺术的特殊本质。 再次,苏珊反对将舞蹈看成是戏剧艺术的观点。人们经常从舞蹈起源的角度来说明舞蹈的仪式性,试图证明舞蹈动作来源于戏剧。苏珊没有否认舞蹈和戏剧有同源性和原始混合性,戏剧动作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