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委员会开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法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做好开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根本任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开展的方针,使开展党员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保证新开展的党员质量,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员工作细那么〔试行〕
中共东莞理工学院委员会开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法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开展党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
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常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开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那么,成熟一个,开展一个,禁止突击开展,反对关门主义
具体工作程序参考
中共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委员会开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一〕
第二章 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育教育及考察第四条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启发和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
对申请入党的师生应要求其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
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党支部应根据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既不能过于苛刻,也不能失之于宽
要做到有方案、有措施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
团总支讨论确定推举名单后,填写
团员入党推优表
〔见附件三〕
第五条 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
入党积极分子培育考察情况表
〔见附件四〕,并指定 2 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育联系人
培育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缺乏,鼓舞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约半年填写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全面考察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