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7月7日,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小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
9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14项共42个问题,提出了7条整改意见建议,移交信访件25起、问题线索8起
针对通报的巡察情况,被通报的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移交的信访件与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反馈
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开展市局党委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我市公安中心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
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市局党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
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党委统一部署在巡察问题反馈会后,市公安局党委迅速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明俤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9月23日,市局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中共福清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做好市委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方案》
会上,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委成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到了干部教育管理上、单位制度建设和执行上、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上存在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二)细化整改措施市局制定了《市委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发现问题整改任务责任分解清单》,围绕6个方面14项主要问题,细化了42条具体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
市局还要求各个党委委员要担任各自分管业务口的整改工作责任人,提出了“整改工作要亲自督促、整改情况要亲自检查、整改反馈要亲自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