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1、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甲方〔付款方〕单位名称:住宅: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号码:联系人: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乙方〔收款方〕:单位名称:住宅: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号码:联系人: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丙方:深圳进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为保障甲乙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交易资金的平安,促使交易顺当进展,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对交易资金进展托付监管〔以下简称监管〕,三方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交易标的为,甲乙双方共同保证,每一方向丙方提交的交易合同及其他文件资 2、料均属真实、完好、合法且有效,交易合同是基于善意的商业目的而订立和履行
其次条本协议签订前工作日内,乙方在丙方开立账户,户名:,帐号:,作为本协议项下监管账户
账户预留印鉴〔见附件一〕为乙方财务专用章及甲方被授权人名章,二章有效
乙方保管其财务专用章,甲方保管其被授权人名章
在本协议存续期间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监管账户,亦不得更换上述预留印鉴,否那么由此造成的资金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担当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甲方依据交易合同将交易款项存入监管账户,丙方对监管账户的资金进展监管
监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丙方收 3、到甲乙双方共同出具的交易资金监管解除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二〕止
第四条监管期内,甲方或乙方可随时持符合丙方要求的有效证件、文件和本协议原件到丙方查询账户信息,乙方无条件同意并授权丙方承受甲方的查询
第五条监管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功能
第六条监管账户的管理应符合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银行结算方法
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视管理委员会的其他规定及其他相应法律法规
丙方认可本协议全部条款与法律、法规及有关人民银行账户管理、支付结算方法及强制性规定未发生冲突,后续执行过程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