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关于饮用水源地实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关于饮用水源地实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近期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汇同生态环保、水利等部门相关人员,通过现场调研、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及思考建议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直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项目设施建设、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1、精心编制规划。 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湖南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划分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思想,通过按规定分级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有效推动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全县共设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1 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9 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10 个。我县还划定了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 个(蔚竹口乡、大锡乡、大石桥乡)、村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7 个,正在划定村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 个。目前,还有湘江乡、界牌乡、桥市乡等 3 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供水人口或规模未达到“千吨万人”或“千人以上”要求,暂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近三年的水质监测结果,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4) Ⅱ 类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县境内的涔天河水库上游 1000 米、东西河汇合处 2 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4) Ⅱ 类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农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乡镇 8 个“千吨万人”(除桥头铺外)饮用水取水点从 2024 年开始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 8 个取水点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4) Ⅱ 类标准。 2、加快设施建设。一是完成县城鱼塘坡饮用水水源地法律规范化建设工作。增设点位牌 1 处,区界牌 6 处,宣传警示牌 31 处;在一级保护区内修建河提护坡 70 米,修建沿河围挡 2600 米;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鱼塘坡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威胁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