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 那上半年工作总结 6 篇 第 1 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 那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4 年是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诞辰。今年以来,县公积金中心在 X 市中心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数字化改革和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优化政策、创新服务、强化保障,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动公积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凝心聚力,夯实惠民安居基础。 (一)归集提取稳步提升。截止 6 月底,归集公积金 X 万元,完成年计划的 X%;提取公积金 X 万元,完成年计划 X%;公积金归集余额X 万元。 (二)个人贷款增量明显。截止 6 月底,发放公积金贷款 X 笔 X万元,完成年计划的 X%;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X%,存贷比 X%。 (三)业务收支情况良好。截止 6 月底,累计业务收入 X 万元,累计业务支出 X 万元,实现增值收益 X 万元。 (四)制度扩面有序推动。截至 6 月底,新增缴存单位 X 家,本年累计实缴人数 X 人。 二、优化政策,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优化缴存使用服务。一是取消个人缴存户籍限制。在本市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0 周岁,信用良好的人员,不论户籍,均可在我市以个人名义申请开设个人账户并缴存公积金。二是加强租房保障力度。将租房提取公积金标准由 X 元/户·月调至 X 元/人·月,允许我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每年一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了县内无自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房租压力。三是强化对特别困难家庭提取公积金的资金保障。对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所在街道社区不予出具证明的,可凭缴存单位出具的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和相应的佐证材料提取职工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法律规范贷款业务管理。一是提高二次贷款利率。对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严格根据法定基准利率的 X 倍标准计收贷款利息。二是加强二手房总价核定。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总价应当以契税完税价、合同成交较相比较低者确定;对合同成交价明显高于地区同类住宅正常交易价格的,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取评估价、契税完税价、合同成交价中的最低值。三是加强贷前资格审查。不得对已经设定居住权的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取消申请异地贷款职工本人或配偶须有一方为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