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市 XX 小学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实施方案为做好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 号文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11 号文件和 XX 市教体局办34 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认真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难题,填补学校课外教育空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托管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
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坚持公益普惠、量力而行原则
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所需成本,由参加托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接受教育局、物价局、学生家长监督
三、目标要求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托管学生在校安全;22、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3、达到“高效托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托管、有效托管,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四、实施程序1、成立家长委员会
托管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家长委员会
由学校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
班级家长委员会由 3 人组成,主任 1 人,委员 2 人
学校家长委员会在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产生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 9 人组成,主任 1 人,副主任 2 人,委员 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