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页共 9 页销售货款责任追究制度营销责任追究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销售是企业产品价值实现的最终环节,为加快货款资金的回收,防止应收账款形成呆
坏账给企业造成损失,参照国家有关经济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实施销售货款责任追究制,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谁销售
谁收款”的原则
处理与处罚相结合,重点突出“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应加强对销售工作的管理,建立建全销售业务
财务结算等各个环节的货款监督运行机制,制定和完善销售人员职责的有关规定及管理制度
各部门,特别是各分子公司应按职责范围抓好销售人员的教育和组织管理,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保证货款回收责任落实到人
第四条销售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在不断提高销售量的同时,重视抓好回款,减少欠款
第五条销售财务
销售内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企业和销售部门的规定及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六条销售部门根据销售人员的业绩
工作责任心等综合考核销第 2页共 9 页售人员,把货款回收作为销售考核的主要指标
第二章货款责任第一节合同签订第七条销售人员以电话或传真等形式签订的另散合同,报部门主管领到批准
采取款到付货
销售人员与新用户单位签订销售协议或销售代理协议前,必须将该单位经营状况
履约能力等考察清楚,书面报告所属销售经理审核;销售经理必须对该用户单位进行考察,用户资金状况良好且信誉度较高时,报主管领导审核,必要时由销售部门主管领导进行考察,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协议
第八条销售人员与已有业务关系的用户单位签订销售协议前,必须将该单位上年的经营状况
回款和欠款情况等书面报告报所属销售经理和销售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符合规定的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协议
第九条凡未认真考察用户单位资信和经营状况,盲目签订协议造成产品被骗货款无法收回的,销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