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 有限责任公司举报管理制度 一、为促进公司进展,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利益及企业利益不受侵害,严厉打击侵害公司利益、扰乱公司进展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鼓舞公司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举报各种损害群众、公司利益的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二、举报方式及事项:任何部门或个人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途径,向公司纪检监察部检举揭发各类给群众、公司造成损失或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行为
特别是借用公司身份,以个人名义私自承揽热力工程施工的行为,扰乱进展用户秩序,给用户造成利益损失,给公司造成进展与管理、服务不便的行为
三、为保证举报人的利益,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如有泄密此类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为便于调查人员及时掌握线索,沟通了解情况,纪检监察部提倡实名举报
五、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部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岗位、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及物证、书证等)
举报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六、公司纪检监察部设置举报信息登记,相关电子邮件、信函或面谈记录根据保密原则进行存档
七、对具备调查条件的举报事项,由纪检监察部负责人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意后,指定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八、调查完成后,根据调查核实的事实,出具调查报告,上报公司党政主要领导
九、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理或办结的必须及时与举报人沟通,说明理由,做好工作,对反馈和沟通情况要作好记录备查
十、举报案件由专人负责,不得对无关人员泄露内容
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被举报人处理
十一、承办人不得外传、议论举报反映的内容和调查处理情况;不得将有关部门的不同意见泄露给举报人和被举报人
十二、举报线索经查实后,被举报人根据事件性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实后,经公司同意后,给与举报人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