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法律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 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法律规范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政策及管理操作流程,其主要内容涉及:人力资源规划和计划、招聘、培训、考核、调动、借调、工作轮换、辞职、辞退、裁员、薪酬与福利、劳动合同与考勤等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公正公开、适才适用、依法管理”的原则,秉承“任人为德、有才是用、人尽其能、人能企兴”的用人理念,由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共同组成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人力资源规划第四条 人力资源规划是通过了解公司内外部信息,预测、分析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状况,制订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进展目标与实施策略,支持公司整体进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是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指导方针
第五条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进展战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于每年的 10 月份编制部门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内容应包括: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说明书、人才需求预测及配置计划、定岗定编定员明细表、员工培训需求计划等
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当年规划进行调整
第六条 人力资源规划流程:提案(各部门)→汇总(人力资源专员)→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总经理) →必要时备案(公司)
人员的招聘第七条 人力资源需求、招聘计划分以下几类:(1) 毕业生需求计划:每年 9 月由各部门提出对下一年度毕业生的需求,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2) 年度专业人员整体需求、招聘计划: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于每年 9 月份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3) 月度专业人员需求、招聘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分解和突发人力资源需求,各部门须于每月 25 日前提出下一月度招聘需求(填写《招聘申报表》),报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 应届毕业生的接收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为使毕业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