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发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和法律规范公司发票及涉税管理,规避涉税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实行价外税
第三条 发票的种类 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 3 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 9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允许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允许由当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章 发票管理第四条 职责 为了更好的法律规范增值税业务及其发票管理,由财务部指定财务人员对上述业务进行专业管理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人员任命和工作负责
公司设置的增值税操作员应经过税务机关培训考核,并持有“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企业操作员证”后,方可负责增值税发票的购买、保管及开具等有关事项
增值税业务相关财务人员在开具和取得发票时均须查验票面信息的合法合规性
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发票领取人员均应在税务系统备案
第五条 发票领用与保管 增值税操作员须按国家有关增值税发票的领购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领购和缴销,不得因工作拖延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操作员应对增值税发票与发票专用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