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细则一、目的:为使考勤法律规范化管理。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三、考勤依据:员工用考勤卡打卡作为出勤记录。四、考勤规定:1、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在考勤钟处打卡,出差期间考勤按有关规定办理。2、所有员工正常上班时间为 8 小时。上午 8:30——12:00 午餐 12:00——13:00 下午 13:00——17:30 3、公司员工一人一卡,每天打卡两次,打卡时间为:早晨 8:30 前,下午 17:30 以后(如需加班待加班完毕再打卡)。4、无故未打卡者以缺勤论处;因故忘记打卡者,应在一天内提交“漏打考勤卡确认单”,由直接主管签认后,交人事行政部补报出勤记录,逾期每次扣 10 元,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二次漏打卡的,从第三次起每次扣 15 元。5、迟到或早退规定因交通情况每月允许迟到 3 次,但每次不得超过 15 分钟;凡迟到或早退 15-30 分钟,每人每次扣 10 元;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资及相关补贴;因偶发事故迟到,又无法及时通知上级和人事行政部,经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补假时间为到岗一天内。6、旷工一日扣罚三日薪资。旷工确认: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员工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员工不服从或违反工作安排,消极怠工;上下班未打卡的且未提报“漏打考勤卡确认单”。7、所有考勤扣罚在当事人当月薪资中扣除。8、考勤卡每人一张,应妥善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上交人事行政部。9、各部门应仔细进行外出登记,外出登记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月末报人事行政部以与考勤卡核对,并确认各部门外出登记是否有误。商务部因见客户而不能刷卡者应在部门内做好登记,假如外地访问客户,时间为一整天以上者应到行政部登记;后台外出见客户不能刷卡者,应在行政部登记。10、部门经理负责核准核实外出记录,如有外出虚报者,当事人记为旷工,部门经理扣除一日薪资。1 1、严禁代打卡,一经发现打卡者与被代打卡者以扣除半日薪资处理,一月内累计三次者,给予警告一次。1 2、为鼓舞员工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人事行政部将考虑对一季度考勤无异常且法律规范打卡的员工设立全勤奖,由人事行政部发放全勤奖品或奖金。五、加班管理规定1、加班的涵义加班是指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业务需要而延长的工作时间。2、加班控制原则(1)所有员工应尽可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2)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加班量,视实际工作需要准许员工加班,但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