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委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 xx 华鹏瓶盖有限公司健康可持续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xx 公司各部门、各分厂的消防安全管理。 3 依据 4.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4.1 新进单位的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4.2 临时工、合同工、农民工、基建队以及外来参观人员入厂也需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3 对职工的消防教育应纳入定期教育计划中进行培训,成绩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4 凡从事有可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特别工种人员:电工、电焊工、危险品专管员应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6 本规定的实施要求和程序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7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5.防火巡查规定 5.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内容、部位和频次。 5.2 巡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3 巡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4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 5.5 巡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6 巡查消防设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7 纠正制止违章行为。 5.8 发现初起火灾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9 做好巡查记录,同时主管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确认。 5.10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6.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6.1 在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要处于正常状态。 6.2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在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3 严禁在安全出口道上锁、遮挡或覆盖。 6.4 严禁有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6.5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7.值班规定 7.1 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并按检查要求进行巡逻。 7.2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有特别情况不能上岗或中途脱岗要提前办好委托手续。 7.3 密切注意厂区的治安、消防工作情况,特别注意生产用电、用火情况。 7.4 仔细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7.5 本规定的实施要求和程序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8.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8.1 消防器材分布在各部门并由部门消防责任人负责保管。 8.2 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测试、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