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 项目部各级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有效地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第三条 本责任制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执行。第二章 组织网络第四条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有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当人员有变动时及时予以调整,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组织网络报分公司备案。第五条 项目部以文件形式明确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技人员,并推选出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各工种队(包括分包单位)、班组应配有专、兼职安全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第六条 项目部进场初期都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第三章 项目部人员职责第七条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项目部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设置本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技干部,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和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4、项目经理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评估存在的风险,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决策安全生产的事项。5、审批本项目部 A 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