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第 1 篇:亮化工程实施方案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三、时间安排 (一)春秋两季:每晚 18:30—21:30;夏季:每晚 20:00—23:00;冬季:每晚 18:00—21:00
(二)重大节假日、纪念日期间,各单位亮化灯饰要保持整夜开放
四、实施分工 (一)沿街建筑及重要地段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楼(物)体亮化,由其建筑(构筑)物产权人(或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各单位在安装、规划各类灯饰前,要征求市市容局同意后实施
(二)沿街路灯、高杆灯箱、跨栏灯箱、护栏灯箱、悬挂灯箱,由市建委负责组织落实
(三)沿街个体私营企业楼体及商业店面门头灯箱、标识牌、广告牌等设施亮化工程的实施由市城管支队负责监督落实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四)本方案部署的 39 家单位的 53 个亮化工程实施点,要根据市文明委下发的亮化工程设计效果图,在 4 月 25 日前完成亮化设施的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和亮化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各系统、各单位要提高对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短期、临时观念,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通知要求 仔细组织实施城市亮化工程,进一步优化城市进展环境、展示单位整体形象;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城市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二)加快建设、法律规范运行
各系统、各单位对亮化工程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线、专用电表管理;对亮化灯饰要组织技术人员定期修缮维护,已经安装亮化设施的单位要在 4 月 25 日前进行全面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提高亮化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监督、定期考核
市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明办已经把实施城市亮化工程的情况纳入各级文明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考评内容;市文明办将定期对全市城市亮化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