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之调查分析 “小村官犯大案”农村职务犯罪不容忽视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之调查分析 吴良勇 “村官”虽小,但其腐败行为影响却大。农村干部违法犯罪破坏党群关系,助长腐败风气,影响社会稳定,广阔农民对此深恶痛绝。2024 年以来,县监委、县检察院及公安局三部门共立案农村干部职务犯罪 29 件/37 人,累计犯罪数额达 3100 余万元。从查办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农村干部犯罪呈现高发态势,且不断发生窝案大案,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就 2024 年-2024 发生的 29 起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项调查分析。 一、案件特点 1、主体范围集中。在 29 起案件中有 21 起是村主职干部“一把手”犯罪,占 72%。这些人在位时间较长,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个人办事能力较强,也不同程度地具有一定群众威信,并得到了乡镇长期的信任。但这些干部的个人权力也因此由于缺乏监督,法制观念淡薄而得到膨胀,家长作风明显。但现在主体范围有扩大的趋势,就目前发案来看,已出现村委、村民小组长甚至村民小组中的会计犯罪的情况。 2、犯罪手段单一。29 起案件中有 50%是挪用资金行为,犯罪方式主要是对有关单位支付给本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村集体收入等大笔资金,或公款私存、套取银行利息,或借给他人猎取高额利息,或徇私情挪归本人、亲友使用。 3、侵害对象明确。侵害对象主要集中在三方面:① 对上级下拨给村集体款项物;②土地征用款、粮食补助款、宅基地款、统筹款、村固定资产变卖款等村集体收入。③救灾、抢险、扶贫和防汛等款物。 4、共同犯罪突出。村级财务科目较为简单,资金来源每位村干部都清楚,有些村干部清楚假如一个人想达到侵占挪用资金的目的,最容易出事,因此不得不串通其他村干部共同合谋犯罪。上述 29 件案子中有 13 件系共同犯罪。 5、社会危害巨大。村干部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村干部犯罪中被侵犯的有救灾、抢险、扶贫和防汛等款物,也有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等费用。村干部处于农村基层,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经济腐败犯罪行为,最易离间党群关系,直接破坏党和政府的群众基础。在被查处的村干部腐败案件中,行为人不仅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还打击报复举报人,作风霸道,胆大妄为,欺上瞒下。这成为引发部分农村村民集体上访的导火索,有的地方甚至干扰了正常的“村两委”换届工作,给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直接的压力。 6、犯罪地经济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