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管理作业流程暨工作手册总说明为建立出纳管理制度,提昇出纳管理效能及服务品质,加速公款支付,确保公款之安全,爰依据事务管理规则第六十二条之三规定精神并依本校组织之特性,研订出纳管理作业流程暨工作手册,并陈机关首长核准後实施,修正时亦同俾利出纳事务之推动
本手册系依据会计法、事务管理规则暨手册出纳管理部分、公款支付时限及处理应行注意事项,普通公务单位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内部省核处理准则及其相关法规,考量出纳管理单位及其工作性质,汇整其共通部分据以研拟各项内容,(共计十章):总则、安全及设施、收款、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及保管品之收付与管理、押标金、保证金及保固金之收付、收纳款项收据之管理、出纳帐表及出纳业务之检核等十章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安全及设施第三章 收款第四章 付款第五章 零用金第六章 票据、有价证券及保管品之收付与管理第七章 押标金、保证金及保固金之收付第八章 收纳款项收据之管理第九章 出纳帐表第十章 出纳业务之检核附 图 收纳款项业务流程图第一章 总则一、为建立出纳管理制度,依公开、透明作业程序,提昇出纳管理效能及服务品质,加速公款支付,确保公款之安全,特依据事务管理规则第六十二条之三精神订定本手册
二、本手册所称出纳管理,系指依法管理现金、票据、有价证券、保管品等之收付、移转、存管及帐表之登记、标制等事项
管理上项出纳事务之单位为出纳管理单位;出纳管理人员系指实际经营管理现金、票据、有价证券、保管品等之收付、移转存管及帐表登记、编制之人员
三、出纳管理人员每六年至少职务或工作轮换一次,并贯彻休假代理制度
四、出纳管理单位应根据会计凭证,办理关於现金、票据、有价证券、保关品等之收付、移转、登记及财产之存管等事项
五、出纳管理单位对机关数支款项、数入部分,应在时效内当日或次日解缴国库,支出部分除零用金外以直接划拨或开立支票方式为原则
五、出纳管理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