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市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创业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在全市掀起全民创业的新高潮,努力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经讨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六安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市首届“创业之星”20 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本市户籍,创办企业在**市注册登记,实缴注册资本 50 万元(含本数)以上,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就业达 20 人(含本数)以上,企业稳定经营 2 年以上 10 年以下(2024 年 1 月 1 日前注册登记)
(二)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管理法律规范、无违法失信行为,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创办实体经济效益稳定,具有地方经济代表性,同时有显著进展潜力,能够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三)企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业经历有代表性,在自主创业者中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公认,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无拖欠工资现象
(五)本次评选活动对于存在以下事项和行为的候选人实行一票否决: 存在有偷、逃、骗、抗税或逃废银行债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良记录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社会治安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
三、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报名推举、评审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24 年 2 月 4 日-3 月 15 日)
印发《**市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并在**日报、***晨报、交通广播、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对**市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发动
(二)报名推举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