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农村党员中实行承诺制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区委先教办【2006】17号《关于转发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关于学习推广XX县区实行农村党员承诺制经验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巩固和转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活动成果,建立共产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模范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实行农村党员承诺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权利为依据,以巩固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为根本,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目标,开展“生产发展的领路人、生活宽裕的实现人、乡风文明的带头人、村容整洁的引导人、管理**的践行人”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承诺制,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二、承诺对象三、承诺内容党员承诺制以党(总)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名党员上对党组织、下对党员和群众“双向承诺”。主要内容是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根据自身特长选择具体承诺事项,因人而异、因对象而异、量力而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自身要求,**管理,模范遵守党的纪律,积极谋划村域经济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致富能力强的党员:自觉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心理时刻想着群众,为群众传授致富经验、传递致富信息、帮困济贫、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普通党员:认真学习致富本领,安心生产,努力工作,带第1页共3页头支持“城中村”改造和“创卫”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献计献策,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意识,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年老体弱的党员:发挥受党教育时间相对较长、群众威信较高的优势,自觉在维护地区稳定、调解家庭纠纷、化解家庭矛盾和监督村务、建设平安和谐新农村等方面;妇女党员:自觉发挥“半边天”作用,带头参加“创卫”工作,倡导文明新风、维护村容卫生、孝敬老人、教育子女等方面;表现不太好的党员。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自律,学习先进等方面。四、实施方法各党(总)支部根据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讨论形成共识,由党员个人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党(总)支部开会逐人逐条审核把关;也可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会议讨论,或在党员同服务对象“一对一”、“一对多”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再由党(总)支部审核,力求每名党员的承诺内容选得准、定得实。党(总)支部审核意见要征得党员同意。党员承诺的事项正式确定后,党(总)支部统一制作发放党员承诺书,逐一登记备案,并向群众公示,将党员的承诺事项、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向群众公布,时刻提醒党员兑现诺言,确保党员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要求1、各党(总)支部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开展,迅速行动起来,自觉学习XX县区“党员承诺制”做法,尽快将街道农村党员承诺制落到实处。2、各党(总)支部书记作为此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主动和“两委会”党员干部、驻村指导组协商,根据村情和党员情况抓紧落实。3、各驻村指导组成员要按照“建设新农村、带头做贡献、争当优秀指导员”活动的标准要求,深入村组、深入群众,开拓性地工作。第2页共3页4、除个别行动不便的党员外,有服务能力的党员,可向一两户村民或全村村民做出服务承诺;没有服务能力的党员,可在做好自律方面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5、各党(总)支部要在认真学习、充分讨论基础上,由党员个人自愿提出承诺事项,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能做几条就承诺几条,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2006年3月10日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