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 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遏制非法收集、转移和利用处置,推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法律规范回收利用,健全环境监管体系,根据《XX 市生态环境局 XX 市交通运输局 XX 市商务局 XX 市公安局关于印发《XX 市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X 环函〔2024〕X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单位清单,掌握环境管理现状,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系,提升危险废物法律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 二、整治范围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包含但不限于工业企业、汽车 4S 店、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企业及个体户、铅蓄电池销售单位);持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窝点。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理。 持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并严格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严禁擅自超许可规模、超经营范围或不按规定收集处置危险废物。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接收处置台账,确保处理处置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1.建立法人(主要经营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流向管理负总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2.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要在 XX 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3.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台账应包括各类危险废物相关原材料、配件等的购置数量,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暂存量、委托处置去向及处置数量,以及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