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社区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十六字”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
第三条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
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支部(总支)负责人和组工干部的工作目标,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落实
第四条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集体把关,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务求落实
第五条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负直接责任(一)支部书记责任1、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培养、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及时召集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明确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
3、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
4、明确专人填写《发展对象内审表》,根据党委公示通知要求进行公示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及时组织支部讨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把讨论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准
(二)组织支委责任1、根据党支部要求,提出发展党员计划
2、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把考察结果如实向支部回报
3、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第1页共3页(三)培养人责任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进取,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