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乡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一、加强规划和引导工作市乡村邮政物流发展目前处于起步阶段
市邮政局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8号)并根据国办发〔〕42号和鄂政办发〔〕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的发展思路,完善乡村邮政物流布局,切实提高乡村邮政服务水平
要把乡村邮政基础设施和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纳入新乡村建设规划,给予政策支持,统筹协调推动
商业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
支持邮政企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家店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扩大和提高经营网点覆盖范围和乡村商品配送能力
鼓励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邮政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普及农技知识,提高邮政科技服务“三农”水平
鼓励邮政企业与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合作,建立“农资配送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为合作社成员提供优惠、便捷的农资配送服务
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要充分融合邮政部门服务网络和乡村交通运输网络,将邮政服务网点与运输站场设施、邮政物流配送与乡村车辆运输有机的结合起来,全面发展乡村物流
供销社要与邮政企业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共同发展
二、推进乡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乡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给予支持,力争在年之前全部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将邮政企业在乡村地区的服务网点建设,纳入当地发展建设规划,选址、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减免有关配套费用
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将乡村地区的乡村邮站建设,纳入当地新乡村建设规划,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中落实邮政服务功能
第1页共3页三、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鼓励和支持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