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城乡居民自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党和政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继20XX年听取本市推进城乡居民自治工作情况的工作报告后,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和审议城乡居民自治专项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城乡居民自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向多年来始终支持我们工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近两年来本市推进城乡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情况
一、近两年推进城乡居民自治工作情况目前,本市共有16个区县,下辖138个街道办事处、62个地区办事处、107个镇、15个乡和2755个社区居委会、3941个村委会
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自治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城乡居民自治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居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创新,居、村委会的主体组织作用有效发挥,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城乡居民自治工作依法推进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本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及时制定出台政策措施,依法稳步推进城乡居民自治工作
在城市社区,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XX〕26号)、《关于xx市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意见》,全面推进第1页共12页社区居委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