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合同范本简单 合伙经营合同范本 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伙的手段,制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化,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 未履行出资义务; (3)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 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 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加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 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 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