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重要学问点整理 合同法重要学问点整理 1、合同是指公正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政府的经济管理活动、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2、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是公正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3、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三种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对于不即时清结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承受口头形式。 4、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5 6、合同的标的的种类包括物和行为。劳务〔运输、保管等〕、工作成果〔建立工程、争辩成果等〕四种。 78、要约是期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9、要约的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假设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由属于要约邀请〕;〔2〕说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10、要约邀请是期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1 1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实行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13、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1、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行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行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预备工作。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12、实际履行原那么:〔1〕当事人商定承受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承受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承受的,该合同成立。〔2〕合同当事人商定承受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承受的,该合同成立。 1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14、承诺也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15、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商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承受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