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科技创业效劳中心 科技中介效劳机构评估考核方法 为进一步完善科技效劳机构管理体系,提高科技中介效劳机构的作用,根据
嘉善县科技创业效劳中心管理方法
,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 评估考核目的 建立科技中介效劳机构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促进科技中介效劳机构健康快速开展,提高科创中心内科技中介效劳机构的质量,发挥科技中介效劳机构的作用
第二条 评估考核对象 入驻嘉善科创中心的科技中介机构、配套效劳机构和大专院校的科技创新载体等,包括为孵化企业配套的风险投资效劳机构、科技中介机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效劳、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等〕、人才中介机构、银行、证劵公司、财务参谋公司、贷款担保公司、专利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
第三条 评估考核设置 科技中介效劳机构等单位〔第二条所列对象〕入驻科创中心一年后,对该单位工作业绩进行首次评估考核,入驻时间以科创中心开具的入驻通知单为准
对评估考核合格的单位,下一次评估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一年或延长至公历整年度;对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下一次评估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 6 个月
科技中介效劳机构需在入驻科创中心半年后根据
科技中介效劳机构评估考核标准
〔见附件一〕提交自评表〔见附件二〕一份
第四条 评估考核程序 科创中心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科创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到相关被效劳单位了解情况→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应给企业
第五条 评估考核机构 评估考核的责任部门为嘉善县科技创业效劳中心管理委员会,每次考核由管委会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5 人以上组成〕,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评估考核内容与形式 评估考核内容分效劳能力、效劳业绩和管理水平三个方面
评估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形式,考核小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