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哈达山农业生态旅游示范区投融资平台公司组建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快哈达山农业生态旅游示范区(简称“示范区”)建设步伐,促进示范区可持续进展,实现示范区建设规划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实际,提出示范区投融资平台公司组建方案。 一、公司成立的目的 示范区是进展经济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加快产业转型的重要抓手。随着示范区建设的不断推动和深化,示范区建设资金瓶颈制约问题愈发突出,资金紧张已成为示范区建设的主要障碍。组建示范区投融资平台公司,其目的就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搭建示范区建设融资平台,拓宽示范区融资渠道和途径,实现示范区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管理市场化,达到示范区建设政府引导、社会参加、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目的,加快示范区的建设和进展。 二、公司名称(1)松原哈达山农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定名,简称“松农旅投”,以工商部门核定登记的名称为准)。(2)松原哈达生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定名,简称“哈达生态”,以工商部门核定登记的名称为准)。 三、公司的性质 松原哈达山农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松原市人民政府出资筹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经市人民政府授权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具有投资性质的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同时,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法律规范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示范区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与建设业务;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业务;农业及旅游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业务;物业管理、项目管理、经营代理、仓储物流、信息咨询等业务;其它经批准的业务。 五、公司的职能职责 (1)投融资职能。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投融资实体,整合示范区内的存量资产及资源,构建融资平台,筹集示范区建设资金;投资和对外融资建设示范区内的基础设施。 (2)国有资产经营职能。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和国有资产营运主体,经营和管理示范区国有资产,开展资本运营;承接和运用各级政府的基础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政府信用资金和国债资金,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管理、经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示范区开发建设职能。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和经营主体,授权对示范区国有土地实施开发,以示范区公用设施实施特许经营、管理,为示范区内企业开展物业管理、项目管理、经营代理、仓储物流、信息咨询等经营活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