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民政局长会议上的汇报发言材料 在全市民政局长会议上的汇报发言材料第 1 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 2024 年度富源民政工作作简要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恳请在座各位批判指正。 2024 年,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保进展”的目标要求,以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为支撑,始终坚持把提高和改善民生放在首位,全县近万多名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经费支出达亿元,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得到了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的充分认可,民政职能在构建“和谐富源”的重要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凸显。先后荣获“云南省 2024 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先进单位”、“曲靖市新时期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富源县 2024 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荣誉。 一、应保尽保,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 根据“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要求,仔细做好各类救助对象的申报、入户调查、评议、审批、公示等工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乡低保法律规范运行。顺利完成城乡低保第 6 次和第 5 次提标工作,低保对象月人均提高补助标准 32 元和 12 元;2024 年 8 月,全县新增农村低保对象 3000 名,完成农村低保第 5 次扩面工作,超县政府确定目标任务 462%。截至 2024 年 12 月底,全县有城市低保单位 76 个,城市低保对象 10460 户 15661 人,占非农人口的%,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 3892 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90 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元;有农村低保对象 26599 户 41500 人,占农业人口的 6%,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 94 元,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为配合全国社保资金审计工作,扎实开展了以“死人吃低保、有房有车吃低保”为主要内容专项清理工作,重点对城乡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享受条件、是否执行“三榜”公示以及低保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了逐乡、逐村不漏查,通过清理退出城市低保对象 1436 人,退出农村低保 735 人,并及时补充了一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不走过场,有效杜绝了“关系保”和“人情保”,切实维护了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五保供养水平明显提高。全县纳入供养的五保对象 1865 人,其中:分散供养 1651 人,集中供养 214人,集中供养率达 18%;分散、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 144 元∕月和 590 元∕月,全年发放供养资金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