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全员落实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范文 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全员落实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 疫指[2024]X 号)和《关于印发 2024 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 疫指[2024]X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工作,对回 X 的在外务工人员,全员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核酸检测对象 (一)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回 X 的务工人员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措施
(二)所有回 X 的在外务工人员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对持有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免于检测,但要落实自我健康监测举措
二、检测对象摸排 (一)符合要求检测对象自主申报,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进行登记确认为检测对象
(二)各乡镇(开发区)安排各村居落实专人进行主动摸排,每日进行汇总上报所在地乡镇防指办,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审核确认为检测对象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落实专人对本单位符合检测对象进行摸排,每日进行汇总上报所在乡镇、社区,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审核确认为检测对象
三、检测采样时间、地点 (一)原则上每日上午 8 点至 12 点进行采样,特别情况除外;所有应检对象须在返 X24 小时内完成采样
(二)所在乡镇(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当日应检对象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指定场所进行采样,采样工作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
四、采样人员安排 (一)各乡镇采样人员原则上由该乡镇卫生院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担任,人员不足可向所在医共体牵头医院申请支援
(二)县疾控中心采样人员不足,在报县防指办同意后,可临时抽调民营医院和县直卫生健康单位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支援
(三)县级公立医院原则上负责做好本院发热门诊、住院、陪护、一线人医务人员采样检测和“原检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