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全员落实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范文 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全员落实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 疫指[2024]X 号)和《关于印发 2024 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 疫指[2024]X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工作,对回 X 的在外务工人员,全员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核酸检测对象 (一)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回 X 的务工人员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措施。 (二)所有回 X 的在外务工人员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对持有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免于检测,但要落实自我健康监测举措。 二、检测对象摸排 (一)符合要求检测对象自主申报,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进行登记确认为检测对象。 (二)各乡镇(开发区)安排各村居落实专人进行主动摸排,每日进行汇总上报所在地乡镇防指办,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审核确认为检测对象。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落实专人对本单位符合检测对象进行摸排,每日进行汇总上报所在乡镇、社区,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审核确认为检测对象。 三、检测采样时间、地点 (一)原则上每日上午 8 点至 12 点进行采样,特别情况除外;所有应检对象须在返 X24 小时内完成采样。 (二)所在乡镇(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当日应检对象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指定场所进行采样,采样工作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 四、采样人员安排 (一)各乡镇采样人员原则上由该乡镇卫生院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担任,人员不足可向所在医共体牵头医院申请支援。 (二)县疾控中心采样人员不足,在报县防指办同意后,可临时抽调民营医院和县直卫生健康单位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支援。 (三)县级公立医院原则上负责做好本院发热门诊、住院、陪护、一线人医务人员采样检测和“原检尽检”对象的采样检测工作;县防指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抽调人员参加采样检测工作。 五、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 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参照相关文件要求于1 月 XX 前落实到位。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协助落实,县疾控中心给予业务指导。 六、采样标本转运 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采集标本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安排专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转运,法律规范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生物标本安全。 七、检测单位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