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回头看”工作动员会上的发言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表明了市委弛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的恒心和韧劲,亮明了县委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进展的信心和决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做好坚持、巩固、深化文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 要走出落实规定的“四种误区”。新形势下,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必须走出以下几种思想认识误区:一是认为贯彻八项规定已经取得一些成效,没有必要再较真碰硬地坚持下去;二是认为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一些小事,解决不了多大问题;三是认为八项规定与基层、与自己无关;四是认为贯彻八项规定会影响一些行业的进展,影响经济增长。要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自觉划清行动禁区,找准关键节点和真正要害持续精准发力,让遵守“八项规定”成为一种习惯。 要划出落实规定的“四条红线”。要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坚持用制度管理党员干部、约束党员干部。要监管好自己的干部队伍,维护好自己的单位形象,做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重点突出监督重点,对“回头看”期间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律坚决查处,从重处理;对“回头看”不重视,工作流于形式,群众反映强烈、“四风”问题突出的,一律坚决查处、从重处理;对巡视巡察整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不重视,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一律坚决查处、从重处理;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有案不查、压案不查甚至隐瞒包庇的,一律坚决查处、从重处理。 要突出落实规定的“四个要求”。“回头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对比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措施,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不断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四个不”:一是不解释。要根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面要达到 100%,同时要建立清单、明确责任,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二是不议论。特别是对于各类“四风”“小四风”问题,要严格要求自己和单位工作人员,比如公车使用、奖金福利发放等问题,要坚决根据规定要求执行,不准做的坚决不做,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三是不欠账。要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总结汇报材料要保证质量,上报前单位“一把手”要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