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 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在户籍所在县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 (3)20-年高考报名时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学籍(包括应届生和有本县学籍的往届毕业生)并实际就读。 从 20-年开始,参照高校专项计划有关规定,报考地方专项的考生须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录用时执行我省本一文化控制线。此项计划的志愿单独填报,安排在本科一批一志愿录用后录用其一志愿,与本一批一起征集二志愿,在本一批二志愿录用后录用其二志愿。 地方专项计划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省 20-年继续实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面对 29 个县(市、区)招收农村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范围 淳安县、洞头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 二、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均可报考: (一)具有上述 29 县(市、区)的农业户口户籍,并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户口性质按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前认定。 (二)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 三、招生院校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等 23 所高校。 四、招生计划 全省安排 625 名本科计划,分县(市、区)计划见附件 1,分校计划见附件 2。各校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均面对 29 个县(市、区)招生。 招生专业由高校从本校具有特色的专业中确定。高校可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的最多录用人数,并在招生计划中公布。 五、招生办法 (一)志愿设置与填报。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