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封(Feng)面 注 意 事 项一、本证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出租汽车过户,车主应在变动后 1 个月内持随车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到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打点部分打点过户手续,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置
三、本证仅供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参加行业培训学习、查核之用,不作其他用途,此证遗掉应当登报作废、申请补办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需随车携带,并自觉从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打点人员的查抄、监督、打点
五、本证由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打点部分统一核发
不得涂改或者伪造
第(Di)一页运营证编号经营者经营性质法人厂牌型号车辆牌照车架编号策动机编号入户登记日营运注册日轮休日期发证部门第(Di)二页客运驾驶员学习查核记录姓名性别驾驶证号效劳证号初领驾驶证日期编号日期学习查核内容签章备注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第三(San)页客运驾驶员学习查核记录姓名性别驾驶证号效劳证号初领驾驶证日期编号日期学习查核内容签章备注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第(Di)四页客运驾驶员学习查核记录姓名性别驾驶证号效劳证号初领驾驶证日期编号日期学习查核内容签章备注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第(Di)五页客运驾驶员学习查核记录姓名性别驾驶证号效劳证号初领驾驶证日期编号日期学习查核内容签章备注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第六(Liu)页客运驾驶员学习查核记录姓名性别驾驶证号效劳证号初领驾驶证日期编号日期学习查核内容签章备注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第(Di)七页客运驾驶员学习查核记录姓名性别驾驶证号效劳证号初领驾驶证日期编号日期学习查核内容签章备注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第八(Ba)页查 核 记 录第九(Jiu)页查 核 记 录第十(Shi)页 日 期驾驶员其他记录第十(Shi)一页 日 期驾驶员其他记录第十二(Er)页驾 驶 员 违 章 记 录 日 期违章条款处置定见第十(Shi)三页驾 驶 员 违 章 记 录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