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本 农 田 建 设 设 计 规 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本农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耕作田块规划设计、田间排灌沟渠规划设计、机耕路规划设计、农田防护林设计和路、沟、林、渠、田综合规划设计。本标准适用于平原、低山丘陵地区的洋田、山垄田和梯田三种类型,且面积小于 666.7 公顷的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设计。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今后这些标准如有修改、修订的,应按修改后的标准执行。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法律规范GB /T50265 泵站设计法律规范GB/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法律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GB/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法律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NY/T309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TD/T 101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法律规范SL18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法律规范SL207 节水灌溉技术法律规范SL25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灌水标准SL265 水闸设计法律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基本农田系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对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长期不得占用或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建设系指对基本农田的田块、土壤肥力、沟、渠、路、林等方面根据本法律规范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 洋田:系指分布平原地区各河流的入海口、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地的田块。包括滨海平原田和平洋田。3.3.1 滨海平原田:系指主要由冲、海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各河流的入海口。3.3.2 平洋田:系指主要由冲、洪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地。 山垄田:系指分布在丘陵、山区的丘间和内陆山间谷地的田块。 梯田:系指分布在丘陵、山区坡地上沿等高线方向修筑的条状台阶形田块。 灌溉水利用系数:灌入田间的水量(或流量)与渠首引入总水量(或流量)的比值。 渠系水利用系数: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与渠首引进的总水量的比值。 田间水利用系数:净灌水定额与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单位面积灌水量的比值。 灌溉设计保证率:是以灌溉设施供给灌溉用水全部获得满足的年数占总年数的百分数,用符号“P”表示。如 P=90%则表示灌溉设施在长期使用中平均每 100 年可保证 90 年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