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群吊作业专项方案一、编制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92 号);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4;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24;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4;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24;8、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9、工程施工图纸;10、塔吊使用说明书
二、工程概况1、本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企业管理用房平方米,商业用房平方米,配套用房平方米,港口服务用房平方米);±相当于绝对高程(黄海高程)
建设单位为乐清湾港区进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东方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本工程施工阶段安装三台塔吊,其中两台塔吊型号为QTZ63,一台为 QTZ80,主要满足各类钢筋、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的出入场和模板、木方等材料的垂直和水平运输
三、群塔位置关系及工作特点1、群塔概况1#塔吊位于 1#楼靠南侧,距 1#楼米;2#塔吊位于 2#楼靠西侧,距 2#楼米;4#塔吊位于 4#楼靠东侧,距 4#楼米,各塔吊实行高低交错施工,保证在安全交错范围之内
(详见塔吊平面布置图)
2、群塔工作特点(1) 在安全距离的区域内,合理组织我项目所有塔机共同作业是垂直运输的重要方面
(2) 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各施工区之间的资源平衡及协调各作业班组、各机组之间的配合,对塔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相邻塔机的塔臂高度必须有高度差,各塔机的自由高度和锚固后顶升高度不同,要求各塔机在有限的范围内不得违章作业
四、群塔防碰撞措施1、安装措施在安装塔吊时,项目部按规定调整各塔吊之间高度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