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如何的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如何的 随着我国经济进展,大家都享受到了很多的物质回报,但是对于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这样的问题到底应当怎样去解决呢
那么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怎么办呢
以下就是我为您介绍的有关“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的相关法律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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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你以为只要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金那就太单纯了,依据规定,失业人员要同时具备一些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同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还要留意期限与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依据失业前累计缴费失业保险的年限核定,每满一年可领取 2 个月,最长期限为 24 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依据失业人员前 12 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 10 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 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
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 1820 元/月,最低不得低于 975 元/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
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
依据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依据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 1 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依据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金额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依据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 70%执行; 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 1 年以上不满 2 年的为 3 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 2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为 6 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 3 年以上不满 5 年的为 12 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 5 年以上不满 8 年的为 15 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 8 年以上不满 10 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