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 年)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 年)妇幼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础,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是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妇女儿童健康,促进妇女儿童全面进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从源头和基础上提高我省居民健康水平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动健康 XX 行动,根据《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 XX 行动的实施意见》(X 府发〔2024〕20号)和《健康 XX 实施方案(2024-2030 年)》(健康 XX 委发〔2024〕X 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 2024 年和 2030 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7
5‰及以下和 5‰及以下;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9
5‰及以下和 6‰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 18/10 万及以下和 12/10 万及以下;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 70%及以上和 80%及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 98%及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 90%及以上;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7 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 85%以上和 90%以上;促进生殖健康,推动企业女职工和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其中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覆盖率分别达到 80%及以上和 90%及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强化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
推动全省县域内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全省各县(市、区)均设立县、乡、村三级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机构,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孕产妇建档、孕产期保健、妊娠风险评估、高危妊娠管理、危重症转诊等的集中管理工作
推动省、市、县三级加强区域内孕产期保健工作的全面掌握、督促指导和统筹管理
(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2
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