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检验协议书编号:HYWJ / B- 委托单位填写委托单位地 址邮 编联系人电 话传 真样品名称数 量样品性质取样时间取样容器取样量取样方式委托方送样□ 委托检验单位取样□ 其它□样品状态检后处理自提□ 邮寄□ 报废□ 本中心处理□ 完成方式加急□ 正常□检验依据备注:如委托单位未指定或填写检测依据,那么视为同意本中心所选检测依据检验工程与要求检验报告的份数发送方式自取□ 邮寄□ □ 其它□ 委托单位签字确认我方保证对样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准确向检验单位描述样品类型等信息,提供必要的合作,检测费用由我方按时支付
并郑重声明同意“本协议的双方约定条款〞
委托单位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备注:检验单位填写估计完成日期分包工程分包单位费用总计付款方式预付□ 一次结清□预付费用预付时间余额费用结清时间检验单位签字确认本中心保证检测的公正性,并保证质量、提高效率、为您提供优质效劳对委托单位的商业信息、技术文件、检测报告等严格保密
委托单位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质检测中心电 话: 〔fax〕,87742288-382 E-mail: zl@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村甲一号 邮 编:100022网 址: 投诉 :87740078, 87742288-345 本 协 议 的 双 方 约 定 条 款1
委托书〔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执一份,检验单位执一份,经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
委托单位对检验结果如有异议,请于
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书面提出,同时附上
原件及预先支付复检费
假如复检结果与异议内容不符,委托单位的复检费照常交纳,反之,检验单位将退还委托单位所交的检验费和复检费
不可重复性试验不进行复检
检验单位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仅反映对该样品的评价, 检测结果的使用及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