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200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专门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又以中央一号文件及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了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是我们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次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
市委、市政府作出在全市农村开展“三村四化”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符合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符合我县县情和农村发展实际,更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是我县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途径和重要载体,对于激发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全市、全省、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农村建设标准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其中,“生产发展”是建设新农村的物质条件,“生活宽裕”是建设新农村的具体落实,“乡风文明”是建设新农村的思想基础,“村容整洁”是建设新农村的环境氛围,“管理民主”是建设新农村的体制保障,五个方面相互融通、相辅相成
其内容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于一体,不但涵盖了在处理城乡关系、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政策内容,而且还赋予其新时期的建设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福利水平和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以形成新农民、新社区、新组织、新设施、新风貌为目标,以加强农村道路、电力、水利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综合建设计划,以达到使农村的生产力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使农民的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