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用天然气项目二零一五年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甲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证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国河北省___签署本协议。1.2 特许经营原则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2)遵循中国的法律;(3)符合城市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5) 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第二章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2.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2.2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2.3 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2.4 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2.5 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2.6 燃气管网设施: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2.7 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2.8 庭院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2.9 影响用户用气工程: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1)造成 1000 户以上用户供气中断或供气压力显著降低,影响用户使用 72 小时以上;(2)阻碍主干、次干道路车辆和行人通行 48 小时以上。2.10 燃气紧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2.11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2.12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火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2)流行病、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