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中常见违规行为的审计定性和处理处分依据一、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表现:基金、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未上缴国库
定性依据:[
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四十六条“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处理依据和处分依据: 〞
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分的暂行规定
第五条 第二款“收缴应当上交的收入;第六条“隐瞒、截留应当上交国家的税金、利润或者其〞他财政收入,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缺乏5万元、但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2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2个月根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前款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5万元以上,且占全年应上交税金、利润、其他财政收入10%以上,或者缺乏上述界限、但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判,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20%以上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3个月根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二、预算内转预算外表现:将应上缴的预算风收入转到预算外
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方法
的 (1996)财综字第 104 号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和各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按违反财经纪律或违法行为进行处分
〔一〕隐瞒财政预算收入,将预算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 处理依据和处分依据:
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方法
第四十四条 “〔一〕属于第一、二款的,要将违反规定的收入全部上缴上一级财政
同时,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撤销其职务;〞
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分的暂行规定
第十条 “…
,或者将预算内资金划转为预算外资金,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缺乏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