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1
1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医院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为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2 药事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及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事项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
药事委员会应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1 组织机构:2
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2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 7-10 人,秘书 1 人,特邀委员若干人
3 药事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小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小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处方点评专家组
工作组设组长 1 名,组员若干名
组长一般由药事委员会委员兼任
2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自制制剂进行质量及安全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安全的严重事件
3 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小组:负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用药(器械)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等工作
4 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小组: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我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我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5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